關于調整部分期貨合約手續費標準的通知
各部門、各分支機構、各位投資者:
根據大商所發〔2021〕210號、上期發〔2021〕129號、鄭商函〔2021〕221號文件通知,自2021年5月18日(即5月17日晚夜盤)交易起:
一、大連商品交易所
交易所的焦煤、焦炭期貨品種1月、5月和9月合約非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七,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一點四。
二、上海期貨交易所
交易所的螺紋鋼期貨Rb2110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除螺紋鋼期貨Rb2110合約外其他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一;
交易所的熱軋卷板期貨Hc2110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除熱軋卷板期貨Hc2110合約外其他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一;
交易所的銅期貨各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一;
交易所的鋁期貨各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3元/手;
交易所的鎳期貨各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3元/手;
交易所的白銀期貨除6月、12月合約以外其他月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一,當白銀期貨除6月、12月合約以外的其他月合約進入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一個交易日起,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白銀期貨6月、12月合約交易手續費收費標準保持不變。
三、鄭州商品交易所
交易所的甲醇期貨2109合約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8元/手;
交易所的硅鐵期貨2109合約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9元/手。
我公司將對以上期貨品種合約交易手續費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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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期貨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